close
更新日期:2011/06/23 11:53

3年前,新北市一名富家子宋志宏,涉嫌以毒品控制前女友,電擊凌虐,甚至強迫戴安全帽,供他痛毆、撞牆取樂,導致前女友傷重不治,手段兇殘暴虐,為了日後能夠脫罪,宋志宏還逼前女友預先寫下遺書,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認為,被害人休克時,宋姓嫌犯還主動打119送醫,應該無殺人意圖,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5年6個月徒刑,全案還能上訴。

 

主持人:「玫瑰味呢?還是草莓的口味?」宋志宏:「現在如果夏天到了,很多人女孩子會喜歡玫瑰味,或是薰衣草。」

接受專訪充滿自信,宋志宏自稱香水達人,還自組車隊玩改裝越野車,更開設通信行,發明破解手機來電的保密號碼,表面上是個才華洋溢的有為青年,但97年11月24日,和他同住的黃姓女子卻遭凌虐送醫不治。

警方:「安全帽也是你的嗎?」宋志宏:「對,那頂是我的,我的對。」警方:「你現在看到嗎?我現在拍的那頂?那頂扣起來。這顆硬碟,好的。」

警方從硬碟刪除檔案還原出,宋志宏自拍凌虐黃姓女子的過程,把她的長髮剃成參差不齊的短髮,還把她固定在電腦椅上,拖到浴室淋濕全身電擊,甚至要黃姓女子穿上重機裝備,對她拳打腳踢,抓頭撞牆。

一審法官認為,宋志宏明知道,女子被凌虐而且吸毒,健康已經惡化,不但要黃姓女子寫下「死亡和宋志宏無關」的遺書,之後還繼續施暴,已經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犯意,重判無期徒刑,但案子到了高院,預寫遺書變成想推卸傷勢過重死亡的責任,不代表有殺人意圖,若真要殺人,也不必在黃姓女子休克後,打119求救,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5年6個月。

檢方得知結果,不能接受,宋志宏則鞠躬說「謝謝審判長」,認為自己無辜,雙方都要繼續上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金小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