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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7-01
  • 中國時報
  • 【蕭博文/台北報導】
 檢方偵辦國安密帳案,起訴前總統李登輝及台綜院創辦人劉泰英。上圖為台綜院位於淡水區中正東路的潤泰安泰登峰大樓。(方濬哲攝)

 檢方偵辦國安密帳案,起訴前總統李登輝及台綜院創辦人劉泰英。上圖為台綜院位於淡水區中正東路的潤泰安泰登峰大樓。(方濬哲攝)

  檢方偵辦國安密帳案,起訴前總統李登輝及台綜院創辦人劉泰英。上圖為台綜院位於淡水區中正東路的潤泰安泰登峰大樓。(方濬哲攝)
 李登輝88歲1981年:擔任台灣省主席1984年:擔任第七任副總統1988年:因前總統蔣經國過世,代理總統1990年:擔任第八任總統1996年:當選首任民選總統2000年:卸任總統,9月辭國民黨主席
 劉泰英75歲1992:擔任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董事長1993-2000年: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被稱為「大掌櫃」2001年:任總統府國策顧問2003年:因背信罪、違反《銀行法》遭起訴並求刑16年2004年:5月遭檢方羈押2008年:判刑5年6個月定讞,並於6月入獄2011年:4月假釋出獄

   檢方偵辦國安密帳案,起訴前總統李登輝及台綜院創辦人劉泰英。上圖為台綜院位於淡水區中正東路的潤泰安泰登峰大樓。(方濬哲攝)  李登輝88歲1981年:擔任台灣省主席1984年:擔任第七任副總統1988年:因前總統蔣經國過世,代理總統1990年:擔任第八任總統1996 年:當選首任民選總統2000年:卸任總統,9月辭國民黨主席  劉泰英75歲1992:擔任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董事長1993-2000年: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被稱為「大掌櫃」2001年:任總統府國策顧問 2003年:因背信罪、違反《銀行法》遭起訴並求刑16年2004年:5月遭檢方羈押2008年:判刑5年6個月定讞,並於6月入獄2011年:4月假釋 出獄

      國安密帳案於民國九十一年曝光,徐炳強為應付國安局追查「鞏案」餘款流向,與殷宗文、劉泰英共赴大溪密會李登輝,並將李登輝口諭寫成備忘錄,表示以鞏案 餘款支援台綜院第四所開辦費用,殷、劉兩人還在備忘錄上簽名,當年殷宗文、徐炳強等人為求自保的備忘錄,如今成為檢方認定李登輝涉案的關鍵證據。

     這一場殷、劉、徐的會面,根據備忘錄所載,李登輝當時說,「鞏案經費墊款來龍去脈我都知道,但現在要補辦公文,要我來批,並不適宜,我也不會同意」、「鞏案餘款支援台綜院第四所設所所需,是事實,劉泰英先生也確實收到這筆款項,必要時請劉先生出面說明。」

     檢方認為,備忘錄是徐炳強依李登輝口述記錄,並由劉泰英、殷宗文簽名確認,李劉辯稱不知情,何人能信?又「奉天專案」須經總統同意才能動用,如果殷宗文未獲李登輝同意即交付款項給劉泰英,事後豈敢要求李登輝補簽公文。

     甚者,挪用「奉天專案」若非出於李登輝、劉泰英、殷宗文決定,劉泰英又何須陪同前往面見李登輝,檢方因此認定挪用鞏案剩餘公款至台綜院,是出於李登輝等三人的謀議決定。

     檢方調查,國安局密帳九十一年間曝光,徐炳強為應付國安局查帳並自保,與時任國安會祕書長的殷宗文要求劉泰英補簽收據並倒填日期,三人還 共赴鴻禧山莊密會李登輝。李登輝自知違法,為圖卸責及讓徐炳強有書面資料交代,當場指示徐炳強寫備忘錄、報告書解釋鞏案餘款用途。 徐炳強撰寫備忘錄後交 由劉泰英、殷宗文潤飾並簽名。劉泰英坦承,備忘錄原稿的「第四所」字樣是他添入,檢方認為,若劉泰英不知徐炳強交付款項來源用途,豈會自行加入「第四所」 字樣甚至簽名,殷宗文的簽名送鑑定也認為係真跡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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