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 2011-07-01
  • 中國時報
  • 【陳志賢/台北報導】

     國安密帳案中交付給劉泰英的七百五十萬美金,特偵組查出,是前國安局長殷宗文指示徐炳強將「鞏案」代墊款送交劉泰英運用,徐再指示劉冠軍將錢換成七千五百張美金千元旅行支票,用兩只水果禮盒裝著,由徐親自到中華開發銀行董事長辦公室當面交付劉泰英。

     特偵組查出,殷宗文於八十八年二月一日升任國安會秘書長前,為避免挪用鞏案歸墊款曝光,乃轉知李登輝指示,要求徐炳強不得將鞏案餘款經費列入移交及報告新任國安局長丁渝洲。

     徐炳強在丁上任第一天,即指示劉冠軍在農銀開立「盛昌貿易公司」外幣存款帳戶,劉冠軍使用化名「劉治平」印章,作為該帳戶提款印鑑。三天後,劉冠軍指示部屬將外交部匯還國安局款項,轉入「盛昌公司」外幣帳戶內。

     八十八年二月廿三日、廿五日,徐炳強依殷宗文之指示,要求劉冠軍先後自盛昌外幣帳戶提領美金十九萬餘元、美金二百七十萬餘元,兌換成新台 幣八千九百四十萬元,再存入「盛昌公司」帳戶、支票帳戶,作為辦理國安局代墊奉天專案及鞏案墊款差額歸墊事宜。三月間,殷宗文佯以鞏案歸墊之剩餘公款,要 交予國安局設於台綜院之第四所運用及便於運送為由,指示徐炳強將鞏案餘款中七百五十萬美金換成美金千元旅行支票,及其餘廿九萬七千餘美金,全送至台綜院交 付劉泰英。

     八十八年四月一日,徐炳強指示劉冠軍提領美金七百五十萬元,劉冠軍以化名「劉治平」換購七千五百張連號美金旅行支票。徐將七千五百張支 票、廿九萬餘美金現鈔分裝於兩只水果禮盒交付劉泰英。翌日,徐炳強再指示提領「盛昌」公帳戶餘額的廿九萬餘萬元美金,依當日匯率兌換現金九百七十餘萬元, 但這筆錢事後去向不明,亦未入帳。該帳戶在提領完後即結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金小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